长城是体量最大的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共有十三个朝代修筑过长城,其中秦、汉、明三个朝代的长城较为著名,其长度都超过了万里,跨越了整个的北部中国。由于长城长度地域跨度较大,加上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很大程度带动了新一批著名旅游目的地的出现,像司马台、慕田峪、九门口。这些二十年前在中国还非常陌生的地名,如今已经逐渐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景区。长城旅游开发7个主要景区年度游客总量就达千万人次。
长城已成为中国旅游业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重要品牌,是带动长城周边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严格地说经过政府批准已开发的长城旅游景点,除部分地方的环境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之外,对长城建筑实体还是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问题
基于长城旅游资源的不可再生性特点,长城旅游景点的开发方式也应该采取有别于其他类景点景区的规则。长城旅游景点的开发过程中,为避免盲目开发造成长城资源的浪费和破坏,应严格遵循对开发长城景区要进行历史考证和先期论证,并做好整体规划,这项工作要积极寻求专业人士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目前所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违背文物保护的原则,降低长城的资源品位
某些旅游部门为提高长城旅游资源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和保护长城,保障游人安全的需要,采取了一些维修和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对长城知识匮乏,不知道维修长城应尽量使长城维持原样,最大限度地保留其历史信息,结果造成了对长城的破坏。这些错误的做法违反了世界遗产的原有性和真实性要求,大大降低了长城旅游资源的品位。发生这类事情有开发者认识不够的原因,也有文物管理部门的工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国家对长城修缮的规定伸缩性很大,理解也多有歧义。
2、以赢利为目的进行掠夺性开发
作为长城旅游景点的管理,必然有经济利益的要求,但若是违背了“长城保护”的原则,不合理地进行开发,其开发行动也就成了一种破坏。有些景区简单地把长城作为经济产业来对待,缺乏全局观念和长远眼光,使景区超负荷接待游客。有的地方长城本已十分残破,开发旅游对长城和游客来说,都存在着安全隐患,但是管理者还在尽力增加客流。
3、新建设施与原有长城景观不协调
在长城旅游景点的开发建设中,需要兴建一定规模的旅游设施,以满足游客对饮食、住宿、交通、购物等的基本需求,但必须符合以下两方面的要求:①新建设施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规定。②坚持新建设施与原有景观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原则。如果开发建设不当,就会造成新建设施和建设项目与景点环境气氛极不协调,损害长城的整体景观风貌,降低景观质量,破坏了长城景区的应有气氛和意境。有些景区建了许多现代化商业性设施,直抵长城脚下,相对高度高过了长城,影响了长城的雄伟风采,也破坏了原来的意境。有的地方在长城景区投巨资搞卡丁车运动场,升降机等娱乐场,更破坏了长城景区的景观环境。
4、游客对长城的破坏
游客大量地涌入景区,为景区带来了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对长城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破坏。首先,大量超载游客的进入打破了原有长城景点的生态系统,导致了长城旅游资源的间接的损坏,其次游客的踩踏也对未经修缮并采取保护措施的长城造成了直接的破坏。有的地方长城两侧的城砖,由于连遭高密度游客的践踏,出现了严重的凹陷,两侧的雉墙由于游客的手推,也出现了松动,甚至倒塌现象。另外由于部分游客素质低下,长城保护意识淡薄,在城墙上任意刻画涂抹。
对策
1、认清区位优势,降低投资风险
区位优势是影响长城旅游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评价景点选址正确与否的重要标准。区位性对景点的空间地理位置,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是否有比较发达的交通网络可进入景区;离客源地市场的远近;景点附近或路经地是否有其他景区存在。长城旅游资源多位于偏远山区,交通网络不发达,可进入性较差,如果景点远离客源地市场,而且不靠近其他景区,其路经地也无其他旅游点的话,纵然景区有极高的资源品位,也很难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上述三方面是长城景点选址的基本标准,景点的开发必须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等许多复杂的程序,才能实施。只凭想当然的开发,很容易造成长城旅游资源和资金的巨大浪费。
2、突出区域性特色,提高文化品位
从长城景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突出区域性特色,开发出富有文化高品位的长城旅游产品,也是一条重要原则。盲目地进行探索性、粗放式的开放,肯定会对不可再生的长城旅游资源造成损害与浪费。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长城旅游资源,根据长城旅游资源的不同特色,选择特色突出,市场潜力大的优先开发,以避免盲目建设,遍地开发现象的发生。八达岭的雄、慕田峪的秀、老龙头的奇、司马台的险等,都鲜明地突出了自己资源的个性,并形成了一定的客源需求的市场层面。
3、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长城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是长城旅游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长城作为世界性文化遗产和垄断性的旅游资源,有其脆弱的一面,即它的不可再生性。尽管现在的技术也能以“复旧如旧”的原则将长城修复,但是任何复制品都不可能具有原有的价值。所以,长城旅游景点的开发过程中应该着重强调长城保护,决不能再犯“先破坏再保护”的错误。我们强调保护但是并不反对旅游开发,只是反对那些不遵循客观规律,急功近利的开发。
长城旅游开发要在保护好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又以经济效益来促进长城旅游资源获得更加稳妥的保护,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
在长城旅游开发的过程中,除了通过旅游增加长城保护的经费外,还要注意对旅游者进行长城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他们为保护长城这一世界性文化遗产承担起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