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单体线性文化遗产,长城1987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但受长期的自然因素和人为破坏影响,长城保护状况不容乐观。2016年是《长城保护条例》颁布10周年,记者调查获悉,与长城巨大的体量和保护需求相比,各地的保护工作仍是“杯水车薪”。
在大多数中国老百姓的认识里,长城是从书里读到的、电视中看到的,雄伟、壮观。但你知道吗,这远非长城的全部。即便你到了著名的八达岭长城、居庸关长城,所看到的也只是万里长城的很小一部分。
国家文物局2012年发布的长城资源调查成果显示,明长城全长8851.8公里,其中6259.6公里的人工墙体,目前保存较好的不足10%,保存一般的约为20%,保存较差的约40%,消失的为30%。
2016年是《长城保护条例》颁布10周年,而目前长城所处的状态,表明关于长城保护仍是任重而道远。造成长城被破坏的原因很多,除了自然侵蚀损坏的客观原因,更多的还是人为因素,如个别地方政府追求眼前利益随意开挖长城;当地居民在长城上取砖取土、种植作物;偏远地区基础保护工作进展缓慢等,归根结底都是保护不力。最近几年有一个误解,那就是以发展旅游经济的名义来保护长城。表面上看没问题,甚至还可能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共赢,但这种理念背后的一句潜台词却是,只有存在发展旅游经济潜力的长城,才值得保护,那些地处偏僻,没有开发利用价值的长城,就不值得保护。
这显然属于一种功利性十足的保护,其出发点只是发展旅游,只是旅游经济,却对长城本身所具备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人文价值视而不见。而事实上,作为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遗产,长城的历史、文化和人文价值,才是更值得我们去保护的理由,而所谓的旅游开发价值,只能是做好保护前提下的一种“副产品”。保护长城,人人有责,但不妨先从长城沿线的各地各级政府开始,筑起遗产保护的“新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