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西安召开。
《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于2021年11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制定的戏曲类地方性法规。
《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阐明了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遵循的原则,明确了秦腔艺术保护传承的对象,从组织领导、加强规划、部门职能、院团建设、社会参与、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创新发展、保障措施等相关方面,对推动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为新形势下保护好传承好秦腔艺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省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秦腔是我国最古老的剧种之一,被誉为“中国梆子戏鼻祖”,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据统计,目前,陕西共有各类秦腔艺术表演团体173个、各类秦腔艺术人才426人,拥有中国共产党创立的第一个红色戏曲团体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和中国现存最古老的艺术团体西安易俗社。
会上,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李梅,省艺术研究院院长丁科民,西安易俗社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惠敏莉分别就秦腔历史现状及发展、秦腔艺术精品创作、《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的贯彻实施等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