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旅发委遗产旅游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四川省旅发委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2017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并开始受理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同时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不超过1项。(2)不得以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内容相似的内容申报本基地科研项目(3)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基地科研项目。一经发现查实违反上述限定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则予以撤项并进行通报。
2、本次课题申报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围绕一带一路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与利用,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与利用,国内外世界遗产管理和世界遗产旅游最佳实践研究,世界遗产与全域旅游、蜀道申报世界遗产等方面进行研究。一般项目不作规定。申报书请从基地网站主页上“课题管理——管理文件”处下载。
3、申报课题须按照《四川省旅发委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永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终审的方式。
5、本基地科研项目是四川省旅发委立项的项目,面向省内外、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人员,以及遗产景区从业人员申报,支持和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以学位论文方式申报。
二、资助经费
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1万元,一般项目0.5万元。博士论文按重点项目资助,硕士论文按一般项目资助。
三、研究期限
重点项目为2年,一般项目为1年。
四、项目执行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四川省旅发委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进行会议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凡以四川省旅发委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科研立项名义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明确标注项目编号和“本研究成果受四川省旅发委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科研立项资助”的字样,否则不予认定为本项目的研究成果。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本基地电子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春艳
电 话:18428363230
电子信箱:sjyc@lsnu.edu.cn
网 址: http://lswhr.lsn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内(614000)
四川省旅发委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