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2015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并开始受理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5年度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同时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不超过1项。(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3)不得以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内容相似的内容申报本基地科研项目(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基地科研项目。一经发现查实违反上述限定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则予以撤项并进行通报。
2、本次课题申报不设指南,请申报者围绕遗产管理、遗产旅游和文化遗产创意等三个主要方向自拟题目申报,申报书请从基地网站主页上“课题管理——管理文件”处下载。
3、申报课题须按照《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永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终审的方式。
5、本基地科研项目面向省内外、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人员,以及遗产景区从业人员申报,支持和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以学位论文方式申报。
二、资助经费
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1万元,面上项目0.5万元。博士论文1万元,硕士论文0.5万元。
三、研究期限
重点项目为2年,面上项目为1年。
四、项目执行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进行会议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凡以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科研立项名义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明确标注项目编号和“本研究成果受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科研立项资助”的字样,否则不予认定为本项目的研究成果。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本基地电子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帅希权
电 话:0833-2271010(兼传真)
电子信箱:sjyc@lsnu.edu.cn
网 址:www.lswhr.com http://lswhr.lsn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内(614000)
四川省旅游局遗产旅游重点研究基地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