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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化差异与遗产管理理念
作者: 罗佳明    来源: 中国旅游报   发布时间: 2004-09-30 阅读次数:

社会文化差异与遗产管理理念
东西方遗产管理的理念差异 
罗佳明
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评选及管理是现代科学发展的产物。以科学理念为基础的现代遗产管理思想也不可避免地具有西方文化的印记,这些在中西方关于遗产保护与开发的争论中表现比较突出。 
西方文化强调建立在主客分离之上的科学理性追求,其管理过程是作为主体的人对被管理对象进行协调、控制。因此对遗产的科学研究是进行管理的基础,通过不断探索遗产演变、保存与发展的规律来组织规划人的行为,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西方遗产管理普遍重视对遗产的科学规划,对景区建设以详细、审慎的设计为前提,同时在管理之中重视程序化、标准和规范。然而传统中国文化强调整体与直觉思维,也没有主客分离的执著精神,“和谐”、“中庸”与“无执”的态度贯穿在文化发展之中,这种文化就缺乏现代西方的科学理性精神,这也表现在对遗产的管理之中。 
以景区规划为例,西方对遗产景区的规划充分尊重专家的科学研究和设计,以一定的理论与指导原则为基础,精密准备,细致展开,从详细的规划文本、过程管理、实施细则等均体现科学的态度。在这点上中国遗产管理者莫不赞叹,但这些方法一旦落到自己的身上,就会发生变化。中国文化中对直觉经验的推崇,一方面造就了无与伦比的艺术化创造,另一方面这些创造是非规范的难以复制的。但是我们也要将直觉创造与不负责任的随意性区分开。中西方在遗产规划的差异深层原因来自于文化背景,我们对西方科学规划的学习时应注意这一点。 
另一个例子是在遗产的保护性维修上关于人工恢复与真实性的争论。西方社会遗产保护十分强调维持遗产原貌,这体现在1964年在第二届国际历史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建筑师大会上通过的《威尼斯宪章》(The Venice Charter 1964),其全名为《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维护与修复宪章》(The Venice Charter for the Conservationand Restorationof Monumentsand Sites),它是目前被世界文化遗产界公认最有权威性的国际宪章,受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与遵循。该宪章对维护(Conservation)与修复(Restoration)这两个常被人混淆的概念与手法进行了明确界定。宪章中特别提出:在文物复原时,任何臆测发生时,修复工作应该马上停止。如果不可避免地要有添加之作,必须与原有建筑构成有所区别,而且一定要烙印上当代的痕迹。这些规定体现了文物修复工作严谨、真实性的要求。在著名的世界遗产中不完整的古迹数量很多,如罗马竞技场与雅典巴底隆神庙,意大利与希腊政府不是没有能力将它们修复成原貌,而是认为缺乏直接的原始证据就不该去复原。而我国很多地方的古迹有不少臆测性的修复,经常只凭几张老照片或旧绘画,在无法掌握细部、材料及构成的情况下,仍然贸然修复或重建,与《威尼斯宪章》所尊崇的真实性原则相背。 
1994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在日本的奈良通过了著名的《奈良真实性文件》(Nara Documenton Authenticity),它从文化多样性的观点,对《威尼斯宪章》文物修复的真实性进行重新解读。该文件提到,真实性的衡量基础来自于对文化资产原始与后来特性与意义的了解,即真实性已不仅是针对文化资产的原始价值,而包括了它之后的使用以及所被赋予的意义。它还提出,真实性的衡量,并没有一定的标准,而是须视其社会与环境背景而定。当然,《奈良真实性文件》并非要推翻《威尼斯宪章》,而是强调亚洲文化的特殊性和多样性,主张在理念和相应的保护方面要根据遗产的特质来确定。 
真实性是作为未受任何破坏的遗产资源的一种属性,在进行遗产(文物)维修时主张工程的“可逆性”,在维修上极力主张保持真实再现原貌。但是,中国文物界长期以来发展的思想是“修旧如旧”,在维修时尽力按照当时历史的材料,运用当时的工艺加以维持或恢复当时的状态,是修复与原有旧貌如一体。两种观点反映了中西历史条件与文化上的差异。

乐山大佛栈桥修建就产生了这种争论,修建栈桥的目的是容纳越来越多的游客,减少对遗产本体乐山大佛的影响,保护大佛安全,但在确定方案时,对工程是否主要“可逆性”进行了激烈争论。 
文化差异在人们如何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上产生了一些争论,但对保护本身在国际社会认识是高度一致的。我国历史悠久,在遗产管理方面需要挖掘历史的经验,通过与西方的交流、沟通,形成自己特有的遗产保护和系统管理思想。 
管理需要继承吸收协调创新遗产管理涉及许多深层的文化因素,转型期我国遗产管理面对两个方面重要的管理资源,一个是我国已经形成的关于文物保护、风景区及历史文化名胜管理的经验;一个是开放之后西方的遗产管理思想。我国的遗产管理也处于一个社会变革的时期,计划经济的体制与市场经济改革同时影响着各个方面,几乎没有什么现成的经验可以直接用于遗产管理之中,面对实际上存在的遗产管理难题,只有进行创新。 
如何创新?实际上我们许多风景区、遗产地的管理已经展示了一种新状态,即这些部门的管理者并没有依据某种理论去建立一种管理模式,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地运用各种可能的政策方法,这些方法有的是来自于西方遗产管理成功的经验(例如学习立法,建立保护条例),有的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例如建立许多专业性资源规划),有的依据现代科学的管理原则(例如组织与经营强化对外宣传和营销)。也有的只是经验性的遗训或历史的惯例(例如目前以地方政府为主的主管模式)。也就是说未来的管理模式将是一种和谐创新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遗产组织学习的过程。 
和谐创新主张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思想资源,针对现实问题以效果为导向进行创新。目前西方的国家公园管理是世界上比较通行的自然与文化遗产管理模式,我们应该向各个文化环境中遗产管理思想敞开大门,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那些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家。我们也应宽容地对待自己的历史经验,并非一切以西方的标准为准绳。我们还要面对现实,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关注我国各个遗产地的现状和问题,关注现实遗产管理者的政策,切实为
他们解决问题。(罗佳明)

(《中国世界遗产管理体系研究》选摘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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