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 日起,《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9 月 1 日下午在广汉举行的《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上明确,《条例》的施行,将为三星堆遗址保护提供法治保障,未来,三星堆不仅将做好遗址保护,还将科学规划遗址的保护利用,持续推进三星堆考古发掘和遗址保护,并做好三星堆展示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三星堆遗址和古蜀文明的国内、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
立法" 提级提速 "
遗址建控地带" 先考古,后出让 "
座谈会上,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瑛介绍了立法的背景和过程。
2021 年 3 月,三星堆遗址重要考古新发现引起国际国内极大轰动,三星堆遗址迅速成为网红打卡地和热门文化旅游目的地,其文化影响力、传播力显著提升。为三星堆遗址保护提供法治保障,由省级层面制定法规显得十分必要。为此,四川省委决定将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 " 提级提速 "。
7 月 29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2021 年 9 月 1 日施行。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二审后表决通过,提速增效的立法工作彰显四川上下对三星堆遗址保护的决心和力度。
《条例》明确,三星堆遗址的保护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文物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保护并重,统筹协调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严格实行规划保护、分区保护和明确保护对象。结合三星堆考古实际和独特性,明确了城墙、祭祀坑、青铜器、金器、象牙等四类保护对象。
《条例》有何亮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介绍,《条例》总结三星堆遗址考古发掘经验并上升到立法肯定。例如,为切实保护好三星堆遗址的地下文物,《条例》参照国家部委有关要求,设置了考古的前置条件,明确规定" 在三星堆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土地出让、划拨前或者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前,广汉市人民政府或者建设单位应当报请省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以及文物影响评估 "。
《条例》还创新规定了考古同步发掘,同步数字化保护,同步价值阐释,同步全球推广。考古机构应当制定保护预案,加强对遗迹、出土文物和发掘现场的保护,做好文字、影像等资料的动态管理,避免或者减轻文物的损害和信息的流失。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三星堆遗址数字化保护、监测、展示和传播。
▲三星堆博物馆里的金杖原型
着力未来
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相衔接
" 三星堆遗址已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加快推动申遗势在必行。" 杨筠表示,制定遗址保护法规,有利于推进遗址保护管理的法治化进程,持续推动三星堆遗址所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历史文化发展,为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创造重要条件。《条例》规定 " 三星堆遗址保护规划应当符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 ""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类划定公布,并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相衔接 "。为揭示古蜀文明起源和发展脉络,提升世界影响力,助推与金沙遗址通过文化关联性共同申遗,《条例》规定 " 加强三星堆遗址与金沙遗址在保护管理机制、考古发掘、科学研究、文物保护、陈列展览、价值阐释、公众参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协作 "。